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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銷售保健用品的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 2023-01-17 10:06 更新時間: 2024-11-23 07:50

    中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委員會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文件

    豫健用會【2022】第05號

    關于銷售保健用品的注意事項

    為促進保健用品市場良性發展,規范市場秩序,維護營商環境,我商會就保健用品在銷售過程中經常遇到的相關問題,總結出以下幾點注意事項,供企業學習。

    一、保健用品是國家認可并鼓勵發展的行業。國務院國發(2013)40號文件明確將保健用品列為健康服務業五大支撐產業之一,要求放寬市場準入制度。國發(2016)15號文件亦明確鼓勵研發保健用品。

    二、保健用品不需要行政許可,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產品質量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國家標準 化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三、國家鼓勵支持行業商會開展行業自律、第三方評估服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行業咨詢、標準制定、行業自律、第三方咨詢評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積極發展保健用品,支持行業協會發揮用。河南省保健用品行業商會經河南省民政廳依法批準成立,可在“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詢得到。商會用黨建引領保健用品行業自律工作,成效顯著,得到了河南省政府的高度認可,商會黨委被河南省委和鄭州市委先后評選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見附件一)。

    四、保健用品可在全國市場流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以及國務院放寬市場準入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采用團體標準遵循行業自律的保健用品可依法平等進入各地區市場的零售終端,比如:診所、藥店、理療店、推拿店、母嬰超市等(參考附件二)。當下,保健用品行業得益于國家簡政放權政策,獲得了蓬勃發展。但在“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中,企業自身也擔負著非常重要的自律責任,除了要生產合法的保健用品以外,還要在銷售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請企業在銷售時謹記以下幾條注意事項:

    一、保健用品在診所和藥店銷售時,應設置專柜擺放,貼有標識,注意不與藥品混合存放,如空間有限,也應有明顯分類分區。

    二、在診所里,不用處方開保健用品。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文件,保健用品是用于日常保健、促進康復的外用產品,醫生若為了患者健康需要,推薦保健用品不違法,但若將保健用品寫在處方上,則違反了相關法規。

    三、如在診所、理療店、小兒推拿店等為消費者使用保健用品時,應設置一個保健調理區。

    四、銷售、使用保健用品的非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診療行為,不得張貼、懸掛、印發涉及治病、療效等含有誤導性語言的錦旗、展板、條幅、宣傳頁等門面設計。

    五、保健用品在銷售過程中應避免使用醫學zuan業術語,應從保健、調理等方面介紹產品功效,不得將保健用品當成藥品宣稱治療疾病、療效作用。

    六、保健用品在銷售過程中,應合理定價,不欺詐消費者,不夸大傳、誤導消費者。只要從業人員心存敬畏、遵紀守法,守好保健用品與藥品的界限,保健用品就一定可以在市場上順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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