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7788130058

    湖北鄂州含中藥成分產品辦理什么號合適?健字 消字 食字號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5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價方式
    按實際訂單報價為準
    服務范圍
    全國
    加工方式
    定制貼牌, oem貼牌加工,建廠
    聯系電話
    18539957385
    聯系手機
    17788130058
    聯系人
    高九紅
    立即詢價

    詳細介紹
    政策越來越緊
    行業越來越嚴格
    消費者意識越來越強
    您還存在僥幸心理嗎?
    您還無視手續合法問題嗎?
    如果你有好的秘方產品因為缺少合法手續不能上市銷售,,我公司下轄一家保健用品廠,一家食品加工廠,一家消毒用品廠,一家器械廠,可以滿足客戶不同產品加工需求。
    杰東消字號、械字號、健字號、食字號、妝子號等中藥產品批號。
    口服、外用OEM貼牌加工。
    有開頭就有結尾。不管什么事情,到了本公司都能舒舒服服給您辦好了。
    “杰東”介紹
    杰公集團公司下屬十幾家公司,“杰東認證”是中國食字號、妝字號、健字號、消字號、械字號的專業申報服務機構,“杰東藥業”主要是為已經取得批號的產品進行代加工。另外還有:商標注冊、建廠下證(消毒用品廠、食品廠、化妝品廠)等服務。
    消字號申報有哪些注意事項
    中藥外用產品批號-消字號
    按劑型可以分為固體(藥貼、粉劑、膏等)和液體(擦劑,洗液,噴霧,面膜精華液等)。
    消字號申報有哪些注意事項
    消字號
    消字號歸衛生局管理,指抑菌功能的產品,不具有。消字號產品上市之前需要備案,沒有備案的屬于不合法產品,產品包裝說明書上有(X衛消證字(年份)第XXX號)字樣的產品就是消字號產品。該類產品一般都會標明是對某類菌起或抑菌效果。
    產品是對細菌有殺滅效果率90%以上為合格,產品必須注明成分,例如84消毒液,成分是“有效”。抑菌產品是對細菌有抑制作用,50%-90%為合格,90%以上為強抑菌。抑菌產品可以不含化學成分,抑菌產品多用于人體皮膚、陰道等處。
    產品標簽都注有:產品名稱、成分、抑菌種類、使用方法、適用范圍、注意事項、生產廠家和地址有效期、生產日期、企業標準、規格等。正規合法備案的產品都有做相關檢測,基本是安全的,小孩好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妝字號
    妝字號就是化妝品一類,化妝品分特殊化妝品(特妝字號)和非特化妝品(妝字號),這類產品同樣需要備案,以下以非特化妝品為例。
    產品標簽內容:產品名字、主要成分、適用范圍、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儲存方法、單位名稱地址、生產廠家、執行標準、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號(X妝XXXX)、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非特備案檢測項目是根據產品成份確定檢測項目的,如果廠家沒有漏填成分、原料沒有問題,或有做毒理實驗,產品基本是沒問題的。化妝品比較擔心的通常是抗生素和問題,抗生素檢測費用不高,但是檢測費一般都高。
    械字號
    械字號是指器械、準字號是指藥。藥才是具有的產品,買藥一定要看清是不是準字號。
    消字號
    別買了消字號當藥用,但是有些病確實是細菌引起的,使用抑菌膏類消字號產品就可以殺死細菌達到效果。
    消字號申報有哪些注意事項
    消字號、械字號的區別
    1.作用方式不同
    消字號通過化學方式對人體或物體、空氣等產生作用;械字號則是通過物理方式產生作用,不含有植物或藥物成分。
    2.作用范圍不同
    消字號產品只能用于消毒,殺滅病原微生物,不具備調節人體生理功能,一定切記不能出現或暗示治果。
    械字號則是直接或者間接用于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
    3.申報費用和周期不同
    消字號的申報周期大概在2~3個月左右,費用一般不超一萬,不需要做實驗。
    器械分為一類、二類、三類,申報難易程度從低到高。二類、三類需要做實驗,一類直接廠家備案即可,具體費用和時間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有相關補充或有疑問的朋友歡迎留言,不同的秘方產品需要申報的種類也是不一樣的,所以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產品的特性和未來的發展方向。
    我們公司本著“客戶優先、服務至上”的宗旨,牢記“讓每個客戶都用好產品”的使命,與各界朋友廣泛合作,攜手共進,共創美好未來。
    相關產品

    聯系方式

    • 電  話:18539957385
    • 聯系人:高九紅
    • 手  機:17788130058
    • 傳  真:18539957385
    • 微  信:17788130058